时下,一些地方发展“石头经济”的势头锐不可挡,当地林业生态建设面临破坏的局面日益凸显。如不采取有效手段,来之不易的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就会付诸东流。
据报道,河北省某县目前有23家铁矿企业正开足马力地开采铁矿。这些厂矿正处在京津风沙源工程保护区内。一边是每年2000多万元国债用于风沙源治理,另一边是成片山林、耕地被尾矿淹没。一位熟悉全县矿业分布情况的当地人士说,按照每家铁矿占地500亩估算,该县23家铁矿至少占地超过10000亩,其中大多数都是违法用地。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招进铁矿项目创造近半县财政收入。目前为解决铁矿占地、毁林事件,当地已成立工作组,全面清查占地毁林并寻求解决之道。
大量事实证明,“生态工程”就是“生命工程”、“致富工程”、“希望工程”。忽视生态建设,造成人与大自然的不和谐,最终受害的是我们自己。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不惜重金投入,坚持不懈地大力发展林业、绿化美化祖国大地山川,尤其是对重点防沙林项目区和跨省市的防护林体系建设投资更是巨大,目的就是为了构建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近几年,个别地方曲解“发展就是硬道理”的指导方针,片面认为不管采取什么办法,利用哪些手段,只要能够快速发展经济,就是地方政府的“工作政绩”,就是为老百姓谋福利。正是因为“执政理念”出现偏差,才导致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不同步、不兼顾、不协调,最终威胁到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从长远打算,必须巩固和发展这些地方林业生态建设的成果,严防国家的林业投资在地方的短期利益导向下“打水漂儿”。为此,笔者建议:一是治“林”先治“脑”,首先抓“领导”。让植树护林意识在全民中“入心入脑”,从根本上转变一些地方官员的“政绩观”,使其牢固树立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发展的科学理念。二是对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尤其是对那些私采滥掘、无证办矿的行为要果断进行清理和整治,让项目区重现绿色生机。三是对专项林业工程投资要强化监督管理,对肆意挪用、截留、挤占侵吞等不法行为,以及改变林业工程资金用途的违规违纪问题,更要严厉惩处。